提高法援案件质量 确保民生工程落地 《关于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实施意见》印发
2024-06-04 06:36:28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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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市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将“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继续列为二十项民生工程之一,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重点任务之一,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生命线。近日,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全流程案件质量管控,签订《案件质量承诺书》,推动同行评估全覆盖等要求,以案件质量提升,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
《意见》明确,要强化全流程案件质量控制,法律援助机构严格按照司法部要求,实施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等工作;定期选取特定案件开展庭审现场旁听,各单位每年参加庭审旁听次数不少于5次;每年回访一定比例的受援人,询问办案和服务情况;案卷质量全覆盖检查。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承诺制。法律援助机构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签署《案件质量承诺书》,要求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承办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办案。同时,教育、引导案件承办人坚持首善标准,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布的“两规则”中的“优秀和良好”标准办理案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意见》要求,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专家库,对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实现质量评估全覆盖,对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年质量抽查评估两次以上,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推选2名以上律师进入专家库,对本级受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估,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县域互查互评。
《意见》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强化案件质量的指导监督。每年度至少开展两次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将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法律援助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分批次实现全覆盖。(记者 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