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建全市营商环境 投诉举报工作平台 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当事人

2022-10-12 08:31:24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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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石英杰)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的市场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日前,保定市建立全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了投诉方法和渠道。该市承诺,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办理情况反馈当事人,建立“好差评”制度,回访当事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今年9月,作为河北省唯一入选城市,保定市跻身新兴投资热点城市行列。目前,该市实施产业升级“千百亿”行动,培育打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建筑业等4个2000亿级传统优势产业,打造轨道交通、军民融合、都市农业、电力装备智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5个1000亿级战略新兴产业,结合产业发展基础,打造第三代半导体、数据服务、氢能等15个100亿级产业。

保定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受理范围:1.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2.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3.对涉企优惠政策不予落实的;4.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5.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6.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未公开的;7.违法违规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8.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9.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10.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作出的承诺或者签订的合同非因不可抗力不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11.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12.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事项;13.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接到投诉举报后,保定市有关部门对投诉情况进行审核并交由相关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答复,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办理情况反馈当事人;同时,建立“好差评”制度,回访当事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同时,保定市有关部门提醒:1.投诉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进行投诉举报。2.反映问题要明确具体,详述被投诉单位、人员、时间、地点、事件、经过、性质、后果、诉求等情况。3.投诉人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借举报投诉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投诉渠道为:1.保定市发改委官方网站投诉举报板块(https://www.wjx.cn/vm/mEMebOV.aspx# )。2.投诉邮箱:bdyshjtsjb@126.com。 

编辑:刘欢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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