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故意伤害”到“正当防卫”一场公开听证为大学生村官正名

2021-11-23 00:00:00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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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戴丽丽 通讯员 胡宪政)日前,赞皇县检察院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召开了一场检察听证会,就赞皇县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并结合前期调查和专家论证,认定李某为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某是村民眼里的能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省城工作,后回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上颇受上级部门和村民们的认可。

2021年1月,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正处于紧要关头。因怀疑李某举报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李某甲连续4次打电话辱骂、威胁李某,无果。后来,李某甲来到正在村口疫情防控卡点执勤的李某,先行动手殴打,肢体冲突中,李某和李某甲二人均受伤。经鉴定,李某甲为轻伤(二级),李某为轻微伤。鉴于此,侦查机关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赞皇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审慎办案,就此案性质认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深入调查和走访群众,并在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11月12日,赞皇县检察院主持召开检察听证会,特邀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做听证员,特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列席听证,5名公开报名群众代表参加旁听。听证会上,听证员依次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结果一致同意赞皇县检察院的认定意见。

在办案过程中,赞皇县检察院依据线索查找到李某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证据,现已监督生态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对李某甲先后采取了拘留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11月16日,赞皇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来到所辖的乡政府,召开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郑重宣告李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乡政府和乡公安派出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李某甲涉嫌寻衅滋事行为进行治安处罚;结合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中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向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加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力度、加大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力度、加强基层党员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整改和提升。同时,向该乡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释法说理。

编辑:张小波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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